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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表彰2017-2018年度“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”“广东省优秀学生会”“广东省优秀学生社团”的通知

2018-03-13 院团委记者团 华商院学生团委

申报项目和条件

1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


1. 理想信念坚定,自觉培养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

2. 品格高尚,作风优良,严以律己,示范表率,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、带头刻苦学习、带头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学习、生活环境,未受过校纪、校规处分;


3. 密切联系同学,竭诚服务同学,广泛听取意见建议,以实际行动做实事、做好事,有扎实的学生基础,得到同学们的拥护和支持;


4. 工作能力过硬,在学生干部岗位上勤奋工作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积极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,大力推进学生组织自身建设,成效显著;


5. 学习成绩优良,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或本年级排名前30%,积极参加课外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;


6.注册成为志愿者,经常性参与志愿服务活动;自觉成为网络志愿者,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;


7.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上一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,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;


8. 现任学生干部,截至2018年2月28日,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,或累计担任校内各级学生干部不少于一年;


9. 入学以来,本人获得过市级以上团委、学联的表彰或奖励,或者获得过高校校级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称号。中学、中职候选人获得县级以上团委的表彰或奖励,省直属中学候选人获得校级表彰即可推报。


2广东省优秀学生会


1. 组织建设完善。贯彻落实《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》和《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》,坚持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,坚持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,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;将学生会组织章程核准稿报送至省学联秘书处,学生干部的产生、配备程序规范,主要学生干部通过公开差额竞选产生;遵循合理优化、精简高效的原则,机构设置合理,具有完善的基层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;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“一心双环”团学组织格局,充分体现学生会组织在校内学生组织中的主体作用,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;


2. 思想引领坚定。引导广大同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积极拥护党的领导,为实现中国梦增添青春正能量;引领广大同学坚定理想信念,练就过硬本领,勇于创新创造,矢志艰苦奋斗,锤炼高尚品格,帮助同学追求理想,提升道德情操,增强社会责任感;积极利用网络微信、微博新媒体平台,坚持正确导向,积极引导校园网络舆论,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;


3. 成长服务扎实。积极开展创业就业、科技创新、校园文化、实践育人、体育锻炼等各类成长服务活动,推动同学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;特别关注同学中的困难群体,以实际行动帮助他们的健康快乐成长;


4. 权益维护积极。建立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机制,收集同学意见和建议,分析和掌握同学普遍利益诉求,并及时向上反映;建立日常调研机制,积极参与学校学生奖惩、后勤管理等涉及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;针对涉及同学整体利益的问题和事件,发挥组织力量,及时集中意见向上反映和协调处理;


5. 积极参与或承办省、市、区(县)团委和学联主办的各项活动,如科技学术节、文体艺术节、“挑战杯”竞赛、寻找“最美南粤少年”、“彩虹人生”主题教育活动等;


3广东省优秀学生社团


1.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在学校团委的领导和学生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每学年内至少举办或参加一次校园活动,为活跃校园文化、服务同学健康成长成才、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发挥积极作用;


2. 社团规模适度,组织机构健全,制度完善,管理规范,有明确的章程及业务指导单位,有至少一名固定的社团指导教师,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,运行良好,凝聚力强,充分发挥了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监督的功能;


3. 定期召开学生社团会员大会。学生社团大会作为学生社团最高权力机构,依照社团章程行使职权;学生社团负责人应通过民主选举,经过学校团委批准后产生;


4. 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活动,坚持定期自主开展活动,每学期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三次,活动主题鲜明,活动内容和形式健康,与学生学习成长联系紧密。活动构思新颖,能体现所在学校及学生社团的特色和风采。活动参与面广,影响范围大,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;


5. 社团有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,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,社团活动经费相对充足且使用合理。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等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,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,社团应服从校团委、学生会管理,履行社团义务,不得进行与学生身份不符合的活动;


6. 在学校团学组织注册三年以上;


7. 有以下工作经验优先推荐:曾承办、协办区(县)以上团委、学联主办的各项活动;学年内成功主办过校际学生社团活动;以社团组织名义派出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队伍;积极组织发动会员和同学参与各级团委、学联举办的历次活动。


申报要求


注:各申报者务必于2018年3月14日(即星期三)19点前将申报表(见附件2、3、4)和事迹材料(2000字以内,另附)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8411339@qq.com。逾期不报,将视为自动放弃。


材料报送方式:邮件请严格按照报送要求,根据文件夹建立模板整理汇总,并以参评项目命名。


附件:(点击阅读原文下载)

1. 2017-2018年度“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”申报表

2. 2017-2018年度“广东省优秀学生会”申报表

3. 2017-2018年度“广东省优秀学生社团”申报表


邮箱:278411339@qq.com

联系人:李世玲


»来源丨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



转载自 | 微信公众号"广财华商共青团(hsxygqt)"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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